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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法规

关于增值税税率调整政策的执行过程中需要关注的事项

点击次数:更新时间:2018-04-24 16:04:50【打印】

一、增值税率下调已确定,3月到5月期间的采购合同、销合同要考虑税率下降影响,合同是否要等5月1日之后再签订,还是签订合同时就要考虑税率影响,采购单价要考虑降价,财务人员必需梳理企业的长期合同,特别是按照进度结算的合同。

 

二、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由50万元和80万元上调至500万元,如果企业不想成为一般纳税人,这个政策给企业带来极大利好,现在已成为一般纳税人的企业,但又没达到500万元,税务局也说明了在一定期限内允许转回为小规模纳税人,企业可以转回成为小规模纳税人,要关注后续税局政策,同时还要考虑一个问题 ,如果你的客户都是一般纳税人,你转成小规模纳税人,开不出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得不偿失。

 

. 销售方特意等到五一才开发票,怎么处理?

这要看自己供应链议价能力,我们可以推迟付款,销售方也会考虑资金问题 

 

.税率变了,进项税额要4月全认证完吗?

税率变更,对进项税额认证期限没有影响,仍为360天!!认证后的发票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即可。所以,进项税额不需要在4月份全部认证完成!

 

. 转为小规模,但有固定资产,40%的留抵,怎么处理?

按原则上是不能再进行抵扣,一旦转化为小规模纳税人,只能转入成本。

 

. 都是什么行业减税率?还是所有的企业都可以减少税率?

生产、销售商品和货物的企业减按16%,交通运输、建筑、基础电信服务等行业及农产品等货物的增值税税率从11%降至10%,服务行业不变,还是6%。

 

. 商业批发企业和工业企业现在调整为500万元,可以转为一般纳税人,如果对方没有达到500万元,那他就不能给我开专票,作为购买方那不就亏了吗?

对方可以代开3%的专票,不能开17%的专票,作为购买方确实是不划算。所以这种情况下应该调整交易价格。

 

. 增值税税负降低了,利润相应增加了,企业所得税税率25%,企业真的有利吗?  

根据合同,如果不调整含税价,对于销售方而言,利润会增加;如果以不含税价签署的合同,由于增值税是价外税,不影响利润,但是会影响现金流。

 

. 5月1日以后开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有什么影响?

开红字发票,税率在开票系统应该是开不出来,最后只能退税。

 

. 农机设备原来没抵完的进项税可以退回吗?

最好在4月底前认证,是否能退,还得看合同日期,以及发票开具日期。

 

十一. 房地产老项目5%的怎么办?

断续执行简易征收,按5%交增值税,不影响。

 

十二. 粮油也调减为10%?

是的,初级农产品税率11%调整到10%。

 

十三、2018年5月1日前未开具发票,调整税率后再开具发票,适用什么税率?

 应当按照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适用税率。纳税义务发生在5月1日前的,适用17%、11%的税率;纳税义务发生在5月1日后的,适用16%、10%的税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令第691号)的规定:“第十九条 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一)发生应税销售行为,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二)进口货物,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增值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的规定:“第三十八条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按销售结算方式的不同,具体为:

(一)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二)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三)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四)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但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为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五)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为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或者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货款的当天。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为发出代销货物满180天的当天;

(六)销售应税劳务,为提供劳务同时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的凭据的当天;

(七)纳税人发生本细则第四条第(三)项至第(八)项所列视同销售货物行为,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的规定:“第四十五条增值税纳税义务、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

(一)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收讫销售款项,是指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到款项。

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是指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服务、无形资产转让完成的当天或者不动产权属变更的当天。

(二)纳税人提供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三)纳税人从事金融商品转让的,为金融商品所有权转移的当天。

(四)纳税人发生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情形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服务、无形资产转让完成的当天或者不动产权属变更的当天。

(五)增值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

举个例子:B公司于2018年4月3日向C公司(一般纳税人)采购一批货物(原适用税率为17%)并预付了货款,C公司于2018年5月13日发货。则C公司应当货物发出的当天,开具16%税率的增值税发票给B公司。若C公司采取的是直接收款的方式并于4月3日收讫销售款项,则C公司即使是5月1日之后补开发票,也应当按17%税率开具。

 

十四. 是17%的都变成16%吗?批发贸易会调整吗?

批发贸易也包括在内,税率也是16%。

 

十五. 那5月1日开始开具处理2009年1月1日后购进的旧设备,税率会是多少?

这要看设备当时增值税是否抵扣,如果已抵扣,且是一般纳税人企业,按16%开专票,如果2009年1月1日购进时取的是普通发票,按3%简按2%征收。

 

十六、5月1日增值税税率调整后,红字和出口退税处理

1、原税率的发票如何开具红字发票?